臉書追蹤第三方網站按讚,美法院:沒有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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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家媒體報導,美國北加州地方法院上周駁回臉書透過第三方網站上的按讚機制監控使用者動向的官司,意味著認可臉書的行為。臉書對此判決則表示歡迎。

這是北加州地方法院對一樁打了5年半的隱私官司做出的最新爭議性判決。本案原告控告,用戶在第三方網站上按「讚」後,臉書即在其瀏覽器中植入cookies,即使在用戶登出臉書後仍然能藉此追蹤用戶網路上的行蹤。原告並宣稱此舉造成用戶的隱私侵犯及經濟損失。

法官Edward Davila在上周的判決中指出,原告未能證明當初對按讚行為有隱私上的期待,也無法提出遭到「實質」的經濟危害與損失。

透過在第三方網站內建的按「讚」機制,用戶即使未在臉書上轉貼文章,臉書也可以追蹤用戶瀏覽的網站。

在本案中,臉書在用戶瀏覽器中安裝cookies,被控告違反美國聯邦及加州隱私及竊聽法案。法官對此表示這些cookies是同時將用戶資訊傳給臉書及第三方網站,不能證明臉書非法「攔截」或竊聽資訊。他同時認為,臉書的侵入式作法可以輕易封鎖,但原告卻選擇未採取行動。

法官表示,原告不得再針對本案提出隱私及竊聽控訴,但仍可控告臉書違約。該法官在2015年也曾經駁回過本案。

本事件是在2011 年被澳洲安全研究人員發現,當時臉書曾表示確有此事,但是是為了安全理由而安裝cookies,例如防止他人冒名登入,不會拿來賣廣告。不過臉書卻於2014年推出了興趣主題廣告,讓用戶在看過日本旅遊網站後,動態消息即出現大量機票或住宿服務廣告。
參考資料

http://times.hinet.net/news/20277886

http://webhy.com.tw/

德國通過「臉書法」,社交網站24小時內未移除仇恨言論最高罰5000萬歐元

多家國際媒體報導,德國聯邦議會上周通過一項爭議性法案,要求臉書、Google及推特(Twitter)等社交網站必須在24小時內移除仇恨言論,否則將開罰,最高可處最高5000萬歐元(台幣17.4億)的罰金。

在這項又被稱為「臉書法(Facebook Law)」的網路執法法(Network Enforcement Act)下,如果社交網站被主管機關發現有「明顯違法」的內容,包括仇恨言論、詆毁及煽動暴力內容,而未在24小時內移除,主管機關將得以開罰,第一次即高達500萬歐元,並可漸次拉高到5000萬歐元。而處於灰色地帶的內容,則網路公司有最多一周的時間斟酌處置。

,新法律將使德國成為打擊仇恨言論最嚴厲的西方國家。

德國司法部長,過去經驗顯示若沒有政治方面的壓力,大型平台業者不會遵循義務,因此有必要制訂本法。他並指出,透過這項法律,將有助於終止網路上的言論叢林法則,確保所有人的言論自由,使所有人都能在不受侮辱或威脅下自由表達言論。

德國自近年歐洲爆發難民潮危機,即極力禁止散佈仇恨言論的行為。,36名網友在社交網站上發表有威脅、煽動暴力嫌疑的言論,而遭德國警方到住家搜查。

言論自由人士擔心本法將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因為合法言論和國家認定的仇恨言論經常只有一線之隔。上個月臉書曾針對本法表示,將造成灰色地帶的內容被無辜刪除,而社交網站也面臨不成比例的重罰。

臉書、Google、推特等公司雖然在本國強力主張保護言論自由,然面臨歐洲政府卻不得不低頭。尤其是臉書及Google相繼宣佈打擊假新聞、恐怖主義、種族仇恨及暴力等及。

 

參考資料

http://times.hinet.net/news/20275956

http://webhy.com.tw/